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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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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貫徹知識産權管理規範項目
(一)申報主體
通過(guò)《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》(GB/T 29490-2013)國(guó)家标準認證的企業和爲其提供輔導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。
(二)申報條件
1.企業:2017年3月底前通過(guò)貫标認證并取得認證證書,且未獲得過(guò)我市貫标項目補助。
2.知識産權服務機構:輔導企業于2017年3月底前通過(guò)貫标認證,且未因輔導該企業獲得過(guò)我市貫标項目補助。
3.企業應與爲其提供輔導的知識産權服務機構聯合申報,由服務機構統一提交申報材料(未經(jīng)服務機構輔導的除外)。
(三)項目數量及經(jīng)費
本項目采取後(hòu)補助形式。其中,
1.貫标企業在2016年度的專利申請數量達20件或發(fā)明專利申請數量達5件以上的,給予企業補助10萬元、知識産權服務機構補助5萬元;
2.專利申請數量未達到上述要求的,給予企業補助6萬元、知識産權服務機構補助3萬元。
2016年度專利申請數量未達到上述要求的,企業和服務機構也可延後(hòu)于2018年度申報貫标補助,2017年度專利申請數量達到上述要求的,可按照每家企業10萬元、服務機構5萬元的标準予以補助;仍未達到上述要求的,按照每家企業6萬元、服務機構3萬元的标準予以補助。
(四)申報材料
1.2017年度廣州市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申報書(貫徹知識産權管理規範項目);
2.企業、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;
3.法定代表人、項目負責人和聯系人身份證複印件;
4.企業與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簽訂的貫标輔導協議或合同複印件;
5.企業獲得的《知識産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》複印件;
6.企業、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的财務《開(kāi)戶許可證》複印件。
(五)聯系方式
聯系人:規劃發(fā)展處 張亞東,電話:8134 1185,傳真:8105 0584,郵箱:28338668@qq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