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rvice Items
服務項目
Service Items
服務項目
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爲特級、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。
1一級資質标準
1.1企業資産
淨資産1億元以上。
1.2企業主要人員
(1)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5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(shì)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曆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高級職稱;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0人,其中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、機械、電氣等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5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(含施工船員)不少于75人。
1.3企業工程業績
近5年承擔過(guò)下列10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2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;
(2)5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;
(3)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;
(4)沿海5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航道(dào)工程;
(5)1000噸級以上船閘或30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;
(6)5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;
(7)40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;
(8)沿海20萬平方米或内河10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;
(9)10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;
(10)5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、清礁工程。
1.4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7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:
(1)架高60米以上打樁船;
(2)200噸以上起(qǐ)重船;
(3)3000噸級以上半潛駁或100立方米/小時(shí)以上砼攪拌船;
(4)排寬40米以上鋪排船;
(5)2000立方米以上艙容耙吸式挖泥船;
(6)總裝機功率50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;
(7)8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。
2二級資質标準
2.1企業資産
淨資産4000萬元以上。
2.2企業主要人員
(1)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8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(shì)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曆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,其中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、機械、電氣等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(含施工船員)不少于50人。
2.3企業工程業績
近5年承擔過(guò)下列10類中的5類工程的施工,工程質量合格。
(1)沿海1萬噸級或内河1000噸級以上碼頭工程;
(2)1萬噸級以上船塢工程;
(3)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;
(4)沿海2萬噸級或内河300噸級以上航道(dào)工程;
(5)300噸級以上船閘或50噸級以上升船機工程;
(6)200萬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;
(7)150萬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;
(8)沿海10萬平方米或内河5萬平方米以上港區堆場工程;
(9)500米以上圍堤護岸工程;
(10)3萬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、清礁工程。
2.4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5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:
(1)架高30米以上打樁船;
(2)80噸以上起(qǐ)重船;
(3)排寬20米以上鋪排船;
(4)總裝機功率1600千瓦以上絞吸式挖泥船;
(5)4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。
3三級資質标準
3.1企業資産
淨資産800萬元以上。
3.2企業主要人員
(1)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。
(2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(shì)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(jīng)曆,且具有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高級職稱或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;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,其中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、機械、電氣等專業齊全。
(3)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,且質量員、安全員等人員齊全。
(4)經(jīng)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
(含施工船員)不少于30人。
(5)技術負責人(或注冊建造師)主持完成(chéng)過(guò)本類别資質二級以上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。
3.3技術裝備
具有下列4項中的2項施工機械設備:
(1)打樁船;
(2)起(qǐ)重船;
(3)總裝機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;
(4)2立方米以上鬥容挖泥船。
4承包工程範圍
4.1一級資質
可承擔各類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的施工,包括碼頭、防波堤、護岸、圍堰、堆場道(dào)路和陸域構築物、筒倉、船塢、船台、滑道(dào)、船閘、升船機、水下地基及基礎、土石方、海上燈塔、航标、棧橋、人工島及平台、海上風電、海岸與近海工程、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、通航建築設備機電安裝、河海航道(dào)整治與渠化工程、疏浚與吹填造地、水下開(kāi)挖與清障、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。
4.2二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的施工,包括沿海5萬噸級和内河5000噸級以下碼頭、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、5萬噸級以下船塢船台和滑道(dào)工程、1000噸級以下船閘和300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、沿海5萬噸級和内河1000噸級以下航道(dào)工程、6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、沿海28萬平方米或内河12萬平方米以下堆場工程、12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、6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,以及與其相對(duì)應的道(dào)路與陸域構築物、筒倉、水下地基及基礎、土石方、航标、棧橋、海岸與近海工程、港口裝卸設備機電安裝、通航建築設備機電安裝、水下開(kāi)挖與清障等工程。
4.3三級資質
可承擔下列港口與航道(dào)工程的施工,包括沿海1萬噸級和内河3000噸級以下碼頭、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、1萬噸級以下船塢船台和滑道(dào)工程、300噸級以下船閘和50噸級以下升船機工程、沿海2萬噸級和内河500噸級以下航道(dào)工程、300萬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陸域吹填工程、沿海12萬平方米或内河7萬平方米以下港區堆場工程、800米以下圍堤護岸工程、4萬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,以及與其相對(duì)應的道(dào)路與陸域構築物、筒倉、水下地基及基礎、土石方、航标、棧橋、海岸與近海工程、港口裝卸設備安裝、通航建築設備安裝、水下開(kāi)挖與清障等工程。